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类别 | 报考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术型博士 | 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 10人 |
非定向工程博士 | 材料工程、化学工程 | 6人 |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 2024年05月06日,报送学术型博士、非定向类别工程博士复试方案、应急预案。
2. 2024年05月08日,完成外语水平考核及资格审核,公布复试名单。
3. 2024年05月11日,完成学术型博士、非定向类别工程博士复试,公布拟录取结果。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外语水平考核及复试资格审核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学院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等身份信息,对考生本人、身份证进行核对,严防替考。学院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并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已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重点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和科研计划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录取指标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二)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将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保存考核记录等资料。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信息上传网络,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复试流程
每位考生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12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荣誉获奖以及未来科研计划等情况。主要考核其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经验、研究计划和学术潜力等。专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思想政治考核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建立题库,均为开放式问题,并指定思想政治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外国语水平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学院对参加综合考核所有考生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水平测试,该部分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仅作为录取时参考依据。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1)学院依照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分类择优进行选拔。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3)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2024级博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境外在读的考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4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监督与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复试督导组投诉或申诉。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投诉申诉联系方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9-88431654;yanlv@nwpu.edu.cn(吕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