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类别 | 报考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定向工程博士 (工程博士专项班) | 材料工程、化学工程 | 3人 |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由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一)复试平台
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实施两平台互为备份的运行模式,保障网络通畅。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钉钉会议”; 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上要求考生使用PC端登录。
(二)环境要求
考生的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封闭,光线明亮;房间内的网络信号质量须满足视频通话需求。考生视线范围内不得出现与复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以及人员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需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向所有考官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秘书认可后方可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房间。
(三)硬件设备要求
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能够稳定传输画面(进行视频)及音频(进行对话)的带有摄像头及话筒/听筒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并连接有线网络;“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并连接4G/5G网络。“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1)电脑: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台式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最好接通电源使用。
(2)手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网络:建议考生将电脑连接有线网络进行面试,避免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并将无关应用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复试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中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 2023年05月15日,报送工程博士专项班复试方案、应急预案。
2. 2023年05月17日,完成工程博士专项班复试,公布拟录取结果。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将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保存考核记录等资料。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信息上传网络,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考生须签订《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申请人个人汇报所有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三)复试流程
(1)复试前30分钟。随机抽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
(2)复试前25分钟。随机安排考生复试顺序以及复试分组信息。
(3)复试前20分钟。考生进入等候室,测试音频和麦克风、查看视频,并将用户名备注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如:“张三-材料与化工”)。
(4)复试前15分钟。各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进入复试会议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对屏幕接受资格审核,由复试技术秘书进行视频截图并留存。考生通过360°旋转摄像头展示其周围环境,复试技术秘书检查通过后,安排抽取复试题号。
(5)复试开始。考生进入主会议室。复试秘书开始录屏,复试组长宣布复试开始。组织考生依次进行思想政治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6)复试结束。复试秘书结束录屏。考生退出主会议室。
(7)下一位考生重复步骤3-6。(其中步骤3、4与上一位考生步骤5时间重叠。)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12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荣誉获奖以及未来科研计划等情况。主要考核其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经验、研究计划和学术潜力等。专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思想政治考核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建立题库,均为开放式问题,并指定思想政治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外国语水平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3)2023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等,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监督与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复试督导组投诉或申诉。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投诉申诉联系方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9-88431654;yanlv@nwpu.edu.cn(吕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