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科类型 | 招生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术型 | 非定向 | 070300 | 化学 | 10 |
080502 | 材料学 | 4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1 |
专业型 | 085601 | 材料工程 | 4 |
085602 | 化学工程 | 3 |
二、复试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说明 |
2025年05月26日 | 报送招生复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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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30日 | 外语水平考试、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 考试时间:9:00-11:00 考试地点:长安校区教学西楼 |
2025年06月05日 | 现场复试 | 复试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复试地点:长安校区教学东楼 |
2025年06月06日 | 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 最终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二)资格审核流程:
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对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报名信息简表内容进行核对,严防替考。
(三)外语水平考核及材料评议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学院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并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已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重点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和科研计划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录取指标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12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荣誉获奖以及未来科研计划等情况。主要考核其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经验、研究计划和学术潜力等。专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思想政治考核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建立题库,均为开放式问题,并指定思想政治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国语水平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学院对参加综合考核所有考生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水平测试,该部分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仅作为录取时参考依据。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七、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监督与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复试督导组投诉或申诉。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投诉申诉联系方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9-88431654;yanlv@nwpu.edu.cn(吕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