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院长
成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各中心主任
职责:对复试结果进行审查把关,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复试专家组
1. 思想政治考核组
组长:主管学生工作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院办组织员,研究生辅导员、
职责:主要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确定思政考核内容并负责实施。
考核组设秘书1人,由院办人员担任,主要负责思政考核记录及工作安排。
2. 英语及专业综合面试组
组长:学科负责人
成员:本学科博导、教授等8人
职责:主要负责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负责实施。
面试组设秘书2人,由青年教师担任,主要负责面试记录及工作安排。
3. 复试督导组
组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各教工党支部书记,院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
职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督导,确保程序规范、公正透明;对复试方案、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进行核查;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并组织调查。
二、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面试方式,由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时间安排
1. 2020年12月18日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考生名单;
2. 2020年12月20日现场复试。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条件
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上线情况如下表所示:
学位类别 |
报考专业及代码 |
招生计划数 |
复试分数线 |
上线人数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学术型 |
化 学(070300) 材料学(080502) |
8人 |
60分 |
60分 |
8人 |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1. 思想政治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思想政治考核为评价项,采取谈话考察方式,每生不少于5个问题,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为计分项,满分100分。
3.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容,同时注重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为计分项,满分100分。
(四)复试流程
按照“复试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不超过10分钟),外语水平测试(4分钟),专业综合面试(20分钟)”程序进行复试。
其中,外语及专业综合面试的程序为:核实考生身份,考生现场选择所报考专业相应的专业课程模块,由专家提问考生抽取的复试题目,考生作答,面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
五、复试纪律要求
1. 诚信要求。考生须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知情承诺书》,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考场纪律: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面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六、录取工作
1. 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80%。
2. 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2×60% + 复试总成绩×40%。
3. 录取原则
按报考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中认定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舆情及投诉预案
事件 |
处置程序 |
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考核打分表由考核专家签字后留存备查。若投诉属实,责查复试专家组及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
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与网传资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逐一核实。若投诉属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投诉考核程序 |
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接受研究生院及上级部门随时督查。若投诉属实,责查复试专家组及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责任,重新上报拟录取名单。 |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九、监督与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复试督导组投诉或申诉。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投诉申诉联系方式: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电话:029-88431654(申老师),邮箱:yys-0853@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