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与化工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2024年03月12日 11:27  点击:[]

一、招生学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术型

070300

化学

080502

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专业型

(工程博士)

085601

材料工程

085602

化学工程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 学术成果要求: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申请人在硕士期间应取得至少1项高水平学术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期刊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新理论、新方法、新产品等)。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5. 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201911日至202431日。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考试时间以我研究生招生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312328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41900422400

网上缴费时间:41900431200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考生须于20243123281200期间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5. 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7.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二)资格审核

1. 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41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42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3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 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按照顺序进行排序(不需装订),并于202443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化学与化工学院。申请人必须确保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申请考核资格。所有报考材料由本学院留存备查,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1)网报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其中《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和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邮寄原件

2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目录和全文),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需通讯作者签字)。如论文被SCI/E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已在线发表,但尚未被SCI/EI检索,则需提供源刊SCI/EI证明复印件。

3)科学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2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邮寄方式:顺丰寄送(邮寄备注:报考化学与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大楼394办公室(化学与化工学院)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654

报名考生加入QQ群:728421320

3. 外语水平考核。

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

考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

考试科目:外国语

学院提前通过邮件通知考生,公布考试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4. 学院审核。

学院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对网报资格审核、并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已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重点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和科研计划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录取指标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7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方面。主要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思想政治考核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建立题库,均为开放式问题,并指定思想政治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外国语水平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三)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科研能力和水平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学院对参加综合考核所有考生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水平测试,该部分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仅作为录取时参考依据。

考核方式以申请人PPT汇报和回答综合考核专家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经验、研究计划和学术潜力等。专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五、录取

(一)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1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1. 思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 学院依照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分类择优进行选拔。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信息公开

1. 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方案、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

2. 学院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复议

1. 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话:029-88431654

邮箱:yanlv@nwp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大楼394办公室(化学与化工学院)

2. 考生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咨询和申诉,申诉或举报需实名。

3. 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校、院两级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312


上一条:化学与化工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