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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第二批)国家留学基金-赴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公派项目选派通知

2023年06月07日 13:49 化学与化工学院 点击:[]

一、选派专业范围

选派对象为化学与化工学院优秀学生及学者。

二、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

1.留学单位: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Novosibirsk State University);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Peter the Great Saint-Petersbur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实际录取人数以选拔结果为准。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为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攻读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化学与化工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攻读硕士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经原单位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申请。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核心课程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专业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

7.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标准:

访问学者——1600美元/人/月

博士——1600美元/人/月

硕士——1300美元/人/月

本科生——1100美元/人/月

8.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外语水平要求中提及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可在基金委官网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访问学者、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如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9.该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全额留学类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曾参加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人无此限制;曾参加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

四、申请程序及录取

1.材料提交要求:

2023年71日之前,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组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新国大/圣彼得堡-项目名称-学院-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jyang004@nwpu.edu.cn。

1)2023俄乌白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2)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中、英双语);

5)学习计划(中、英双语,并需注明意向留学项目及时长,访问学者无需提供);

6)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

咨询俄方意向导师及邀请函(可登录官网查询导师信息https://www.nsu.ru/n/【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https://www.spbstu.ru/【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

2.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3.候选人准备网申材料并及时上传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

4.由国际合作处上报国家基金委最终候选人名单及纸质材料。

5.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舞弊行为,经查实后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6.录取时间

录取结果将11月(第批)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访问学者、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 6-8 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仅统一在暑期组织安排俄语培训,下半年被录取人员如需参加俄语培训,请自行联系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方式可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常见问题解答专栏中点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查看)。

五、网申流程及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传的材料要求为PDF格式,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MB;如提供的材料以外语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或彩色打印照片页,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本科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一年级起)(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学习计划

2、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个人填写)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可不填,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填写,学籍信息由学生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在籍证明(联合培养人员需提供)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6)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需加盖公章)

9)学习计划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正高级职称,不同单位,其中一人高校或科研机构,专用信函纸及专家本人签字)

3、访问学者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填写并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8)外方合作者简历(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包括:在研材料(科研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论文首页、高级研究学者所需证明材料

六、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自录取之日起派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3.学院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国际合作处于次年5月底前将本年度录取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发送至项目组、研究生院及国内导师,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有关驻外使(领)馆。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7.欲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必须提前向化学与化工学院及国际合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留学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证明信。如因身体原因需提前回国,还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

七、咨询方式

该项目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化学与化工学院 老师 88431654

教务处 曹老师 88430584

研究生院 梁老师 88430621

国际合作处 张老师 884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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